教证法光 中观正见 圣一法师 | 《金刚经浅易》13

圣一法师 | 《金刚经浅易》13

须菩提,如恒河中所有沙数,如是沙等恒河,于意云何,是诸恒河沙,宁为多不。须菩提言,甚多,世尊,但诸恒河,尚多无…

须菩提,如恒河中所有沙数,如是沙等恒河,于意云何,是诸恒河沙,宁为多不。须菩提言,甚多,世尊,但诸恒河,尚多无数,何况其沙。

此乃金刚经较量功德之文。

佛法讲有为及无为,世间法完全是有所作为,称有为法,有为则有人天的福报,或三恶道之罪报。法身无为,无为则无相,不堕诸数,所以谓‘佛真法身,犹如虚空,无可表量。’

有为法有三相:生相、住相、灭相,有生住灭三相就是无常,无常是不实在,所以世间法如幻如化,虽有不实,不实就是无常,无常是苦,苦就是众生,佛愿一切众生离无常的苦,得真常之乐,因此讲般若经,若世间法看不破,就不会求真常般若之法,所以一定先要把世间法放下,是故世尊先请有为世间法,再讲无为法之功德,有为法在此段经文中讲得很清楚。

佛问须菩提,如一条恒河的沙,以一粒沙为一条恒河,所有恒河中的沙,共为多否?

须菩提答:‘甚多,世尊,但诸恒河,尚多无数,何况其沙。’此是有为法,有数有量。

须菩提,我今实言告汝。

世尊云:‘我不以世间法说,我以真实的法告诉汝。’

若有善男子善女人,以七宝满尔所恒河沙数三千大千世界,以用布施,得福多不。须菩提言,甚多,世尊。

七宝就是金、银、琉璃、砗磲、玛瑙、珊瑚、琥珀;以恒河沙数的三千大千世界七宝布施,宝物虽然多,但仍然有数可计、有量可量,是有为法,属人天福,所以佛问须菩提:‘其福多否?’

一个世界的七宝布施已很多,何况恒河沙数的大千世界七宝布施,其福更多,故须菩提言甚多。

佛告须菩提,若善男子善女人,于此经中,乃至受持四句偈等,为他人说,而此福德,胜前福德。

以法施于人,胜过财施,财施有尽,法施无穷,财施有相,法施无形,财施有为,有增有减,法施乃无为法,无增无减;受持一四句偈,能空四相,见自己的本来面目,就是清净法身佛,从清净心起修六度万行,庄严法身,功德庄严圆满,就是报身佛,法报和合,就是应身佛,三身佛都是从受持一四句偈的功德而来,所以受持一四句偈,其福德胜于前者。

为他人演说四句偈,亦可令人得证三身佛,自利利他,功德更大。

有相布施的人天福不能了生死,见性的福可以成佛道,所以谓而此福德,胜前以恒河沙七宝布施的福德

作者: 水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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