请解释“归依佛竟,终不归依天魔外道;归依法竟,终不归依外道典籍;归依僧竟,终不归依外道徒众”。
智圆法师 开示
答:这是在作了归依之后,三宝弟子应该生起坚定誓愿而遵守的学处,就是应该制止、不应该做的三个方面。
一、释意
“竟”是指已经进行了归依,获得了归依体,迈进了佛门。
“终不”是指自此以后,从大小乘共同的观点来说,是直到此生命终。从大乘不共的观点来说,是直到成佛之时。
这个学处的意思是说,
我已对佛宝作了归依,从此再也不做归依天魔外道师;
我已对法宝作了归依,从此再也不做归依外道宗教;
我已对僧宝作了归依,从此再也不做归依修学外道的团体。
二、阐明原因
(一)我除了佛之外再不依止其他的导师。
因为其他如自在天等的外道教主,自己并未真正解脱一切怖畏,并未证得解脱的果位,也没有对众生一视同仁的慈悲心,并且也缺乏度化的方便与能力。
(二)我要按佛所说的一切圣法作真正的修习,而不寻求佛法之外的教法。
因为其他的法门,不是落入到常见,就是落入到断见,都没有认识到一切法是由于缘起而性空的真相,因此无法引导众生获得解脱。
(三)一切修行的僧伽是我修道的助伴,除了僧伽以外我不去寻求其他的团体。
因为其他的团体所归依的法、所奉行的方法都与解脱相违背,因此加入其中,只会与解脱越来越远离。
总之,有了这样的坚定的信念,才是真正的三宝弟子,没有这种坚定的信念,以其他任何心念和行为,都不算是进入佛门。
三、阐明学处的涵义
这三个应制止的方面,更具体地来说,即是:
(一)归依导师佛之后,不再归依其余的诸天等;
(二)归依圣法之后,不应当损害一切有情;
(三)归依僧伽之后,不应和外道徒共住。
在《正法明灯》的《进入圣教之门》中,对这三个具体的方面作了如下的解释:
(一)归依导师佛之后,不再归依其余的诸天等。
世间大自在天、遍入天、各种天仙、其它灵鬼、山神、河神、龙等,都不能做为究竟的归依处。假如是为了暂时成就世间如法的事业,请他们做为助伴,不会失坏归依戒,关键是归依导师佛后,不归依外道师。
(二)归依圣法之后,不应当损害一切有情。
也就是一切损害有情的想法和行为都应当杜绝。因为导师佛宣说的圣法的自性(本质)是慈悲、是寂静,而损害有情与圣法的体性完全相违。
(三)归依僧伽之后,不应和外道徒共住。
凡是不以三宝为归宿,或诽谤三宝的人,都不应当作为一起修习的伴侣。这样规定的原因,是我们刚归依的人,正确的知见还没完全建立,信心还没有稳定,和他们接触,有可能会失坏我们的归依。佛陀的这个规定,就像父母对子女殷殷关切,在子女长大成人之前,告诫子女要远离社会上的坏人一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