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智圆法师:略说观察细无常

有为法皆是刹那生灭。正因为如此,才形成从一刹那到一大劫之间大小各异的相续,并由刹那数量的多少安立为相续的长久和短暂;相反,若不是刹那生灭,则既不能形成相续,也无法安立时间的长短。

略说观察细无常

智圆法师

观修细无常之前,有必要以理证建立内外有为法都是刹那无常的宗义,因为破除疑惑、引生正见之后,方能随顺作观。

一、首先,从变化的角度观察

如果有为法不是刹那性,则应在一段时期内没有任何变化;然而,内的蕴身由少而壮至老,每一阶段都有变异,外界物质也有由新而旧的变化,因有前后的变异,就可决定第一刹那开始便已逐渐转变。否则,第一刹那后不变,后后刹那也不可能变化,然而现见变异的缘故,便可断定内外诸行是刹那变异。

比如:一个孩童的身体,虽然短时间辨别不出他在衰老,但时隔六十年后,他便须发皆白、面目全非。从这一粗大变异细细推寻,六十年的大变实为十年、十年的变化渐积而成,十年之变又由每一年的变化累积而来,一年之变也不是顿然突变,而是由一月一月渐变所形成的。如此,月由日变,日由时变,时由分变,分由秒变,最终了知,一切都是刹那刹那迁变性的。

再如烧水,由刹那刹那加热,最终水才沸腾,并非前时一直不变,到最后才突然发生巨变。这样观察,实不见有一种非刹那性的转变。

有人说:既然有为法刹那生灭,则在不同的时分应是不同的事物;但是,我们先前见过的事物后来再见时,都会认为就是先前所见。因此,有事并非刹那灭,应是持续安住的。

答:前后时位的事物并非一体,只不过由于同类不间断地随转,使你误以为一体而已。譬如:一条河流每一刹那生而坏灭,不断换成新的河水,但是因为前后极其相似而让人造成错觉,认为往昔我渡过此河、现在正渡此河、将来也要渡过此河。

对方又说:我们并未现量见到前后不同,如果硬说前后不是一体,有何道理?

答:你所见的有为法,其第一刹那是否是刹那性?若是刹那性,第二刹那即应灭尽,前后刹那不是一体;若非刹那性,则第二刹那应继续安住,非刹那性仍是非刹那性,因为不可能无故由非刹那性变成刹那性。依此类推,应成后后始终安住的常法,和有为法的体相相违。况且,以“现量未见”不能断定毕竟无有,比如没有现见体内的五藏六腑,并不代表其不存在。

再从反面观察,有情蕴身不是刹那性应成何种过失。

就空间来观察,譬如:从家门走五百步到经堂,由每刹那空间位置的移动积累起来,才从此处的家门到达彼处的经堂。如果没有刹那性的变化,应成前后一体,即刚跨出家门就已身在经堂,或者到了经堂还在家门口。从时间上观察,例如:一个坐摇篮的婴儿成了老态龙钟的祖母,这是由刹那微细变异逐渐积累而导致的巨变。如果不是刹那灭,应成前后一体,即作了老祖母还应是婴儿

有人说:石块等坚硬物,遇到铁锤等违缘才会毁灭,之前一直安住,因此不是刹那灭。

答:石块遇锤毁灭,实可断定它是刹那性,因为如果不是刹那性,应当任遇何种因缘都不改变。例如,用凿子在石块上刻写“嘛呢”,当文字出现时,石块已经发生了变化,这说明石块是刹那灭的。为什么呢?因为:如果石块的自性非刹那灭,则在某一刹那时,无论如何凿刻也不会有变化(若有变化,则应成刹那性),这样一一刹那都不变异,则始终都无变化,应成石片原样不动,没有任何文字出现。因此,是以石块的刹那灭为近取因,铁锤锤击为俱有缘而导致石块相续的毁坏。石块若不是刹那灭,单以铁锤锤打,决定纹丝不动。

二、其次,从因果的角度观察

凡是因果所摄之法,必定是刹那性。因为:因不是刹那性而能生果,将有常法生果的过失,如此应成虚空能生莲花;果不是刹那性而出生,也有因缘聚合能生虚空的过失。

实际上,常法永不改变,所有不可能有任何作用,那么又怎能生果呢?如大米是常法,则应永远是大米,无法转成米饭。就果来说,任何果都是前无而新生的,怎么会是常法呢?所以,凡是属于因果的事物,决定为刹那性。

就心观察,心是有为法的主宰或根本,心有所动,身语也会随之而变化。譬如:贪心动了,身体即现追求的行为,口说甜言蜜语,脸上绽放笑容;嗔心若发,立即造成面部肌肉紧张、呼吸急促、语言粗暴等。由于分别心刹那不住,导致受心支配的表情、身语行为、生理活动,全都是无常性的。这是从因无常决定果都是无常。

观察所贪的五蕴身:他(她)的表情、语言是否刹那不住,他(她)的行动是否不断运转。将过程分解,观到细微时,可以见到他(她)的五蕴的确是刹那刹那迁变之法。

所以,凡是属于因果的有事,必定是刹那性。

有人说:由因缘形成第一刹那的有事之后,在尚未出现毁灭因缘期间,将不断地相续。

破斥:因果都是刹那性,如果以因生起第一刹那,从第二刹那开始无因,应成这一有事在第一刹那灭尽之后不再相续;倘若无因也能使其相续,应成由石女儿也能引生相续。因此,第二刹那必是以新的因产生,不同于第一刹那,由此证明是刹那灭

以上证成有为法皆是刹那生灭。正因为如此,才形成从一刹那到一大劫之间大小各异的相续,并由刹那数量的多少安立为相续的长久和短暂;相反,若不是刹那生灭,则既不能形成相续,也无法安立时间的长短。

我们所贪的凡夫众生,只是烦恼和业的幻化,身心都极易变化。三界当中无一凡夫可以依靠,因为每个有漏的五蕴皆不离无常的本性。比如:最初相识时,觉得对方很好,以为彼此的感情可以天长地久,其实这只是一厢情愿的想法。因为,五取蕴幻化无常的自性,不会因人们幼稚的幻想而改变。对方相续中潜藏的无量习气,不曾通过修道伏断丝毫;虽然暂时恶习没有现行,但是遇到因缘就会暴露无余,原先可爱的人会变得像罗刹一样面目可憎。自己分别念前显现的常、乐、我、净,只是以迷乱心识假立的,一旦习气变化,原先的幻想就会随之破灭。

这就是轮回的本性,在未超出轮回之前,一切都是烦恼的显现。

(《净心法要讲记》)

 

作者: yuan

世出世间思维遍,不念弥陀更念谁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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