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证法光 朗惹 《广论》——依师轨理(4)

《广论》——依师轨理(4)

辛二、能依学者之相 分五:一、弟子德相具足之功德及不具之过失 二、必须具足德相之根据 三、宣说德相之差别 四、…

辛二、能依学者之相
分五:一、弟子德相具足之功德及不具之过失 二、必须具足德相之根据 三、宣说德相之差别 四、摄为四种德相 五、宣说须了知能依之相

第二能依学者,

壬一、弟子德相具足之功德与不具之过失

《四百论》曰:“说正住具慧,希求为闻器,不变说者德,亦不转听者。”
《释论解》云:“说具三法堪为闻器。若具其三,则于法师所有众德,见为功德不见过失。犹非止此,即于德众所有功德,亦即于彼补特伽罗,见为功德非见过失。”
若不完具如是器相,说法知识虽极遍净,然由闻者过增上故,执为有过。于说者过,反执为德。”

壬二、必须具足德相之根据

是故纵得完具一切德相知识,然于其师亦难了知。
知彼能亲近者,必须自具是诸德相。

壬三、宣说德相之差别

其中正住者,谓不堕党类,若堕党执,由彼蔽覆不见功德,故不能得善说妙义。
如《中观心论》云:“由堕党恼心,终不证寂静。”
堕党类者,谓贪著自宗,瞋他法派。应观自心,舍如是执。
《菩萨别解脱经》云:“应舍自欲,敬重安住,亲教轨范,所有论宗。”

若念:惟此即完足耶?
虽能正住,若无简择善说正道、恶说似道二事慧力,犹非其器。
故须具慧解彼二说,则能弃舍无坚实品取诸坚实。

若念:仅具二德足耶?
纵有此二,若如画中听闻法者,全无发趣,仍非其器。故须具有广大希求

壬四、摄为四种德相

释中更加敬法法师属意二相,开说为
若如是者可摄为
谓于其法具大希求,听闻之时善住其意
于法法师起大敬重弃舍恶说受取善说
此四顺缘具慧解,弃舍违缘正直住

壬五、宣说须了知能依之相

是诸堪为尊重引导所有之法,应当观察为具不具。
完具者,应修欢慰;
不具者,须于将来能完因缘励力修作。
应了知能依诸法,若不了知如是德相,则不觉察,由此退失广大义利。

作者: 子归

发表回复

返回顶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