丁一、于共下士道次修心
分四:戊一、思维死殁无常;戊二、恶趣过患;戊三、净修皈依;戊四、深信业果;戊五、发此意乐之量。
有四思惟死无常,
恶趣过患净皈依,
善乐根本发深信。
戊一、思维死殁无常
分四:己一、未修念死所有过患;己二、修习胜利;己三、当发何等念死之心;己四、修念死理。
己一、未修念死所有过患
初者:
初有四中不修死,
所有过患虽仅念,
最终定死皆共有,
然日日中至命终。
唯念今日不会死,
终执不死方面去,
若不作意此对治,
纯生成办此世心,
后世解脱更何提。
设有时趣闻思修,
转为现世势力微,
恶行罪堕相属转,
未杂恶趣因极稀。
若偶缘虑后世修,
难遮后修拖延心,
昏睡杂言饮食等,
散乱耗时惑恶行,
渐令增长背弃法,
导入恶趣暴恶门,
更有何法过于此。
己二、修习念死之胜利
第二修死胜利者:
若真起随念死心,
由见为利敬名称,
一切劬劳终无果,
积贤善业登圣位。
由是大利故此想,
能除三界贪痴慢,
无余灭众惑罪行,
成为一切乐善门。
总之办士夫胜义,
此时未如理成办,
皆念不死过咎致,
故执不死诸衰门。
念死一切圆满因。
己三、当发何等念死之心
当发何等念死心:
由未灭除恶趣因,
未修增上定胜因,
即便没亡而怖畏,
以此取舍二因生。
己四、修习念死之理
分三:庚一、思惟决定死;庚二、思惟死无定期;庚三、思惟死时除法而外,余皆无益。
第四念死修法者:
有三思惟决定死,
何时死没无定期,
死时除法可凭赖,
余皆无益此中初。
庚一、思惟决定死
分二:辛一、三种因相;辛二、决定修习正法。
辛一、三种因相
分三:壬一、思惟死主决定当来,此复无缘能令退却者;壬二、思惟寿无可添,无间有减者;壬三、思惟于生时亦无暇修习妙法,决定死者。
壬一、思惟死主决定当来,此复无缘能令退却者
三种因相决定二:
三因中初谓死主,
定来无缘能退却。
《无常集》中世尊云:
“若佛若独觉,
若诸佛声闻,
尚须舍此身,
何况诸庸夫。”
任受何等身,
死主定会至。
复次彼中云:
“住于何处死不入,
如是方所定非有,
空中非有海中无,
亦非可住诸山间。”
任住何境死定至。
“尽其已生及当生,
悉舍此身而他往,
智者达此悉灭坏,
当住正法决定行。”
前后时中诸有情,
终为死摧无差别。
如是死主怖畏来,
“非以速走能逃脱,
或以力退或巧辩,
年少貌美可欺蒙,
财赎咒药等缘息。”
如言现实确如是。
壬二、思惟寿无可添,无间有减者
思寿无添无间减,
如是纵能活百年,
年尽其寿月尽年,
日尽其月昼夜速。
午前午后渐销尽,
如断泉源小池水,
寿量刹那无可添,
亦如井边软草丛,
黑白二鼠相啃啖。
佛子寂天云:
“昼夜无暂停,
此寿恒损减,
亦无余可添,
我何能不死。”
《集法句》亦云:
“譬如舒经织,
随所入纬线,
速穷纬边际,
诸人命亦尔。
如诸定被杀,
随其步步行,
速至杀者前,
诸人命亦尔。
犹如瀑流水,
流去无能返,
如是人寿去,
亦定不回还。
艰劳及短促,
此复有诸苦,
唯速疾坏灭,
如以杖画水,
如牧执杖驱,
诸畜还其处,
如是以老病,
催人到死前。”
壬三、思惟于生时亦无暇修习妙法,决定死者
思惟生时亦无暇,
修习妙法而定死,
纵能寿至百年际,
十年童蒙无聊戏。
不生欲修正法心,
七十已逝身心衰,
渐趋死没苦相迫,
欲修正法无气力。
十到七十诩修法,
夜分多半睡耗失,
昼间饮食善烹调,
闲言杂语苦寻觅。
来往非理胡作意,
病缠懒散八风吹,
虚掷光阴死瞬至。
《破四倒论》中亦云:
“人寿极久仅百岁,
初顽后老徒消耗,
睡病诸多不欲缘,
遍摧理想所剩余,
住乐人寿唯少许。”
辛二、决定修习正法
现世荣华尽享受,
仅如美梦刹那顷,
死时唯成念境尔,
死主定至早预备,
除正法外它无益,
不著现法诸欺诳,
决断誓修正法行。
庚二、思惟死无定期
分二:辛一、三种因相;辛二、决定从现在修习正法。
辛一、三种因相
分三:壬一、思惟瞻部洲寿无定期;壬二、死缘极多,活缘极少;壬三、身极脆弱,死无定期。
壬一、思惟瞻部洲寿无定期
第二思死无定期:
三类因相决断二,
其中三因谓思惟,
瞻部洲寿无定期。
劫初寿数无量年,
末时十岁寿长际,
现时老幼中年人,
阎摩引去无次第。
《俱舍论》云“此中寿,
无定末十初无量。”
《无常集句》云:
“若众多男女,
强壮亦殁亡,
何能保此人,
尚幼能定活?
一类胎中死,
如是有产地,
又有始能爬,
亦有能行走,
有老有幼稚,
亦有中年人,
渐次当趣没,
犹如堕熟果。”
作意所见闻,
友等寿未竟,
壮志犹未酬,
含憾身先死。
念我亦如是,
今年此月中,
现在或猝死,
至心数数思。
壬二、死缘极多,活缘极少
第二死缘多,
活缘极稀少,
衣食友住房,
虽现为活缘,
促死亦无量。
内四大紊乱,
外界多损害,
人及非人等,
死缘何其多。
《宝鬘论》中云:
“死缘极众多,
活缘唯少许,
此等亦成死,
故当常修法。”
壬三、身极脆弱,死无定期
思身脆弱死无期,
虽仅芒剌稍损伤,
如泡劣身也速坏,
故我寿命全无定,
现时亦或猝然死。
《亲友书》中如是云:
“七日燃烧诸有身,
大地须弥及大海,
尚无灰尘得余留,
况诸至极微弱人。”
辛二、决定从现在修习正法
死缘何时坏身命,
全无决定莫谓暇,
决从现在习正法。
《迦尼迦书》(马鸣)云:
“死主悉无亲,
忽尔而降临,
莫想明后行,
应速修正法。
此明后作此,
是说非贤人,
汝当何日无,
其明日定有。”
瑜伽自在(祥胜逝友)云:
“国主!所借身,
无病衰乐住,
尔时取坚实,
病死衰无畏,
病老衰等时,
虽念有何益。”
三根本中要,
激勉趣注法,
厥称死无定,
能变执常心。
庚三、思惟死时除法而外,余皆无益
分二:辛一、三种因相;辛二、决定唯修正法。
辛一、三种因相
第三根本者,
三因及决断,
死时虽亲友,
食财可爱身,
尘许无助益。
六亲极怜爱,
伤恸泪眼围,
难携一人去。
悦意食财聚,
尘许无力持。
俱生此骨肉,
尚须无奈弃。
意识随业习,
独去无定所。
祥胜逝友云:
“天王!任何富,
死赴他世时,
如敌劫于野,
独无子无妃,
无衣无知友,
无国无王位。
虽有无量军,
无见无所闻,
下至无一人,
顾恋而随往。
总尔时尚无,
名讳况余事?”
辛二、决定唯修正法
如是死没时,
友伴身食财,
丝毫无助益。
何时忽舍离,
自又无所知。
心应断然决:
不为其自在,
现即修正法,
以备死时惧。